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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0 18:43:23
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改制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集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为省联社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制定筹建方案或文件、协助设计公司治理架构、协助起草发起人协议书、章程及主要规章制度;协助起草创立大会的法律文件;协助申请筹建许可和开业许可;对发起人开展尽职调查;为改制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相关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改制过程中重要会议出具律师见证意见书等相关工作。
二、企业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近五年年检合格。【提供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报名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报名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2.1.与报名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报名企业;
2.2.与报名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报名企业。
报名企业应向省联社如实披露与本报名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报名企业。省联社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报名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报名企业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五年之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安全事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或显示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企业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提供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执业诉讼。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所称重大执业诉讼是指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导致向他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承诺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7.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省级及以上银行总行机构改制业务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50人【提供行业管理系统查询显示截屏】,能够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10名以上执业律师工作团队且至少派驻2名律师至服务地点现场坐班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被其他金融机构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解除黑名单的除外),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企业需准备材料
(一)企业资质要求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三)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邮寄或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5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律合规部业务联系人马经理,同时将材料电子档发邮件至jsnxflhg@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
四、报名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17:00(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快递寄件的截止日期),工作时间为09:00-17:00(公休日除外)。在本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人将拒绝接收。
2.报名地点: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395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3.联系人:业务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025- 86699569商务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25-86699503 
征集人将对递交报名文件的单位进行考察(非必需),考察内容和结果也为报名材料审核内容的一部分。如报名供应商较多,征集人将通过报名单位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可行性等条件优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相关工作,征集人无义务公布和解释报名材料审核的结果。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查看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