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240JOC004243
2.招标内容:购置83g纤维素纸,用于招标人滤棒产品生产。具体清单如下:
品目序号 |
采购单品名称 |
两年预估采购数量/吨 |
1 |
83g纤维素纸 |
520 |
3.服务期:合同约定的两年供货期。
4.交货期:自订单(预估单批次采购83g纤维素纸1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下达至实际到货日时间,以自然天数记,不超过5个日历日(含)。
5.应急订单交货期: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考虑招标人客户急需滤棒产品等突发情况,可能发生83g纤维素纸应急订单,当中标人接到订单通知后,3个日历日(含)内需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2日9时至2024年04月30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www.joccon.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
2、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以供审核: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平台服务费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第二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的且限制期未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的且限制期未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具体禁入的方式如下: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行业主管机构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已在公开招标中报名后,但在开评标前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确定为中选人前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不得将其列为中选人。
(5)已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合同签订前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取消中选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6)已签订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的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在供供应商,依照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和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采取处理措施。
3.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被认定为行业行贿行为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采购项目。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招标具体规格材料的打样和批量生产的能力;若投标人不是本项目招标具体规格材料的2023年度在供产品供应商,中标后该规格材料样品须通过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评审和上机适用性评审后(样品不结算货款),方具备供货资格。
6.参加打样技术评审和上机适用性评审须为投标人自主打样,若经查实确为投标人非自主打样,视为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如下方式处置:
在合同签订之前,取消签订合同的资格且列入江苏中烟黑名单。
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签订的合同且列入江苏中烟黑名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www.jszygs.com)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13-550868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张宏佼 孙夏卉 郭秀华
电话:025-84795441 025-84795409